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消防物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广东公司下属电厂(清远、肇庆、惠州)消防物资三年预测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 广东电力有限公司下属电厂常用消防器材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根据广东公司下属电厂(清远、肇庆、惠州)需要分批到货,每批次接广东公司下属电厂(清远、肇庆、惠州)通知后20天内交货到电厂仓库。
2.1.4交货地点:广东公司下属电厂(清远、肇庆、惠州)物资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消防器材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消防器材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要提供灭火器、应急灯具两种消防专用器材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8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