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可再生中心和县历中光伏电站1号、4号建筑物屋顶发电设备安全性能提升技术改造 |
安徽省马鞍山和县历阳镇高新技术产业园·自行车产业园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可再生中心 |
1、依据建设期间荷载报告,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检测范围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钢结构工程检测)对屋面荷载能力进行检测。具体涉及彩钢瓦屋面32000平方米,以及水泥屋面32600平方米。(无原始图纸)2、依据建设期间竣工图纸以及业主的具体要求,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丙级及以上)进行技术改造施工图的设计,并在技术改造完成后对项目出具项目整体竣工图纸。 3、在符合安装要求的屋顶及地面上(涉及7个彩钢瓦屋面,6个水泥屋面和1个地面),依照设计图纸,将1号厂房拆除的6300块组件及发电设备进行安装工作。 4、4号厂房屋面发电设备拆除及安装,待和县经开区管委会完成4号厂房屋面改造后,按照设计图将拆除1080块组件及发电设备继续在4号厂房屋面进行安装;5、经调试合格后接入相对应的逆变器,并完善监控系统数据库、监控界面等信息。 |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7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0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签订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出具施工图纸);除业主提供发电设备外,工程质量保证期为竣工后两年。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可再生中心和县历中光伏电站1号、4号建筑物屋顶发电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3.项目经理业绩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光伏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需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建造师证书、安全B证等资格文件及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23: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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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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