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运维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公司建有两座热源厂-西部热源厂和CBD热源厂。西部热源厂共有5台长春三鼎锅炉有限公司QXL70-1.6/130/70-AⅡ型带锅筒的强制循环层燃链条炉排热水锅炉,2011年11月1、2、3号炉投产,2012年11月4、5号炉投产;CBD热源厂共有2台长春三鼎锅炉有限公司QXL46-1.6/150/90-AⅡ型带锅筒的强制循环层燃链条炉排热水锅炉,2012年11月投产。锅炉本体采用单锅筒横置式四壁布置水冷壁组合结构,采用了分层燃烧横梁式链条炉排,锅炉采用湿式除渣,配有板链除渣机。
2.1.2招标范围: 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西部、CBD热源厂辖区内7台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锅炉辅机、输煤系统(包含移动式碎煤机)、热网循环水系统、生产水系统、化学制水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除尘系统、空压机系统管道、热源厂电气系统、照明设备、热源厂热控系统、各类热工仪表、厂区小热网系统、供暖设施、消防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运行、保养、维护、操作、调整、检修、抢修、试验、文明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1.4服务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同泽路农民新村 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46MW及以上等级锅炉的运行或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0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