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滩水电站水力发电及坝区河道外用水评估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州
一、招标条件
本白鹤滩水电站水力发电及坝区河道外用水评估研究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白鹤滩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于流下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和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界河河段,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航运,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程装机规模为1600MW(16×1000MW),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绿化、生活和集鱼站用水,发电用水取水地点位于四川省宁南县和云南省巧家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距白鹤滩镇约2km处,机组技术供水通过发电进水口从水库取水;机主轴密封用水、润滑水等,以及绿化用水和坝区生活用水由左岸运行期水厂供水,取水地点位于宁南县白鹤滩镇金沙江干流、水库左岸大坝上游约0.5km处;集鱼站取水地点位于巧家县大寨镇金沙江干流、本工程大坝右岸下游约4km处。
根据《长水资管〔2023〕265号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颁发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取水许可证的通知》,考虑虎跳峡河段梯级尚未建设、滇中引水工程尚未建成引水,建议取水许可证发电取水量采用取水许可批复的2020规划水平年多年平均取水量1063.26亿m³(含机组技术供水、机组主轴密封用水、润滑水等1.54亿m³,暂不考虑中引水工程)。白鹤滩水电站左岸运行期水厂主要提供机组主轴密封用水、润滑水等,营地和坝区绿化及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用水和坝区生活用水,年取水量为525.15万m³,其中机组主轴密封用水、润滑水等年取水量为397万m³(包含在发电附属用水1.54亿m³中),绿化用水年取水量为121.36万m³,坝区生活用水年取水量为6.79万m³,集鱼站年取用水量为6800m³。
鉴于白鹤滩水电站供水系统当前用户实际用水情况与初期论证情况存在偏差,水力发电用水及坝区河道外用水部分分项均存在超出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许可用水量风险。为规避超计划取水的风险,需对白鹤滩水电站河道外及水力发电用水进行补充论证分析,为后续申请变更取水许可及申报年度取水计划等提供技术支撑。
2.2招标范围
(1)对现阶段白鹤滩水电站坝区各营地内的用水开展水平衡测试,对河道外用水进行科学准确评价,形成测试报告。
(2)针对白鹤滩水电站工区所在干热河谷的特殊环境,给出白鹤滩水电站坝区河道外用水的节水措施。
(3)完成白鹤滩水电站坝区河道外用水量复核和预测,以及水力发电用水量(包含在发电附属用水)复核分析,并编制形成水资源论证补充分析报告书。
(4)根据相关分析成果,配合办理白鹤滩水电站取水许可变更手续,直至甲方成功获得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的白鹤滩水电站取水许可变更申请。
2.3项目计划服务期
项目总工期5个月,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咨询或服务类似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2、2023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6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1日17时30分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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