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峡水电站武警中队零星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李家峡水电站武警中队零星修缮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发包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李家峡水电站武警中队零星修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项目简述
为落实“省委《督办通知》[2023]2号文件”,“《2022年驻青部队需要省委省政府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的办理意见》文件”和“财防[2022]44号文件”的要求,需对电站驻站武警中队执勤设备设施进行完善。
1.1.2交通条件
李家峡水电站距省会城市西宁市公路里程约110km,为全程高速。距电站最近的机场是西宁曹家堡机场,机场距西宁市区38公里。
1.1.3其他条件
电站所在地位于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李家峡坝址区属高寒区,干旱少雨,冬季长而夏季短,年气温变差大,多年平均最低气温-12.46℃,多年平均最高气温26.06℃,年平均气温7.77℃。年降雨量250~300mm,年蒸发量1834mm。年最大风速16m/s。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李家峡水电站驻站武警中队训练场改造及零星修缮。
1.2.2主要工作内容
原训练场土方开挖;
训练场级配沙回填;
训练场进行混凝土浇筑后人造草坪铺装,足球场门安装;
训练场原跑道拆除,铺设透气性塑胶跑道;
训练场新建排水沟;
训练场路灯更换;
训练场部分沙坑回填铺装透水砖,沙坑回填细沙;
训练场北侧围墙墙面破皮严重,进行翻新;
训练场宣传栏更换;
训练场西南侧新建器材库;
中队院子地面破损严重进行拆除,重新浇筑;
中队院子道牙石更换;
中队大门及主楼门厅原大理石拆除,修复龙骨重新干挂大理石;
中队大门中间立柱拆除、两侧门墙砌筑至围墙高度;
中队主楼散水拆除后重新浇筑;
中队主楼落水管更换;
中队主楼门头处安装LED屏;
中队一楼炊事班宿舍墙面、地面、踢脚线、灯具、插排、更换;
中队地下室1-16号钢制防盗门、3F会议室防盗门、厨房门、机要室门、炊事班宿舍门、食堂门、4F会议室门拆除后安装新门;
中队厨房地面拆除后重新做防水、铺砖、安装油水分离器、不锈钢排水沟;
中队食堂、洗漱间原铁质洗漱盆拆除,砌筑砖混洗漱台;
中队淋浴器安装;
中队地下室自流平修复;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
(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法定节假日停工时间包含在总工期内。工作时间: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五上午进行安全学习。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及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
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过至少2项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1.6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5年6月16日14:30时在李家峡发电 办公楼前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所需交通工具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决,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须自行承担。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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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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