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核浙能 2025 年安保支持外委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Z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浙能 2025 年安保支持外委服务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拟中核浙能 2025 年安保支持外委服务项目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招标范围
提供不低于 65 名安保人员,并配备相应装备、巡逻交通工具,为中核浙能提供在象山县区域范围内的在建、待建及新开发项目的安保支持工作。服务期间要求安保人员集中统一
管理,承包方需在象山县区域范围内选择驻地,驻地选址考虑就近原则以满足应急响应需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5项目地点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 30 天完成人员配备,通过甲方验收后,服务期 12 个月。
2.7质量标准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1)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2021 年以来,至少具有 1 项 50 人以上安保服务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 17:00— 2025 年 6 月 12 日 17: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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