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渡河公司阿坝金川独松400MW光伏项目位于阿坝州金川县境内,涉及独松乡、撒瓦脚乡、勒乌镇及马奈乡。场地地势较为开阔,场址为高原山地地貌,四周无遮挡。该项目拟建设规模为400MW,新建3座220kV升压站。建设用地分为3个地块,由西向东依次命名为3#地块(交流侧容量约140MW)、4#地块(交流侧容量约80MW)、 7#地块(交流侧容量约180MW),其中 3#地块、4#地块、7#地块分别布置一座220KV升压站。阵列区主要布置在山顶或山坡一带,场址植被为草甸为主,局部区域基岩裸露,占地面积约为44.8km2。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交流侧容量320MW(3#、7#地块),二期建设交流侧容量80MW(4#地块)。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为大渡河公司阿坝金川独松400MW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交流侧容量约320MW。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工程勘察及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物资采购(除光伏组件由发包人实行甲供外,其他设施、设备、材料等均由承包人提供)、场内道路及用水用电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办理等)、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检验和试验,项目启动调试及试运、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并网手续办理等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及各类协调工作、缺陷责任期、运维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本项目进场道路已单独实施,预计2025年8月28日验收移交)。
本招标项目分为二个标包。
(1)标包一:大渡河公司阿坝金川独松400MW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I标,3#地块,交流侧容量约140MW。
1)光伏场区: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场内道路施工、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基础施工、 防洪及截排水系统施工、场区集电线路、摄像头基础、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除光伏组件由发包人实行甲供外,其他设施、设备、材料等均由承包人提供)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
2)升压站:场区内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站区围墙、防雷接地、综合楼、站内设备基础施工、消防设备的配置、辅助用房等附属工程施工;完成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升压站初设阶段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出线塔位置坐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
3)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以及施工期监测。
4)工程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
5)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样件外送检测试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涉网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6)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工作、质量安全咨询、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完成电力质量监督站及其委托单位验收的所有工作。
7)完成项目专项验收(消防、复垦、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职业健康、项目启动验收等)、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相关工作。
8)完成涉网性能测试工作,完成统调统分、节能排序、调度命名、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购售电合同等所有并网报批手续办理和所有证照手续办理。
9)负责所有检查、验收的报验文件编制、咨询、报审、会议组织及承办工作。
10)负责工程实际租地面积测绘、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及手续办理及复垦;负责临时施工占地手续办理、补偿及复垦;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负责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及开工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报征手续、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取证工作。
11)负责进场道路工程验收后至EPC竣工期间的运维和项目投产至项目移交生产验收前的电站安全调度及临时运行工作。【试运行通过后至移交生产验收(暂定 3 个月)】
12)负责竣工图编制,负责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资料收集、整编,并通过档案验收。
13)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2)标包二:大渡河公司阿坝金川独松400MW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Ⅱ标,7#地块,交流侧容量约180MW。
1)光伏场区: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场内道路施工、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基础施工、 防洪及截排水系统施工、场区集电线路、摄像头基础、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除光伏组件由发包人实行甲供外,其他设施、设备、材料等均由承包人提供)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
2)升压站:场区内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站区围墙、防雷接地、综合楼、站内设备基础施工、消防设备的配置、辅助用房等附属工程施工;完成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升压站初设阶段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出线塔位置坐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
3)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以及施工期监测。
4)工程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
5)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样件外送检测试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涉网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6)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工作、质量安全咨询、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完成电力质量监督站及其委托单位验收的所有工作。
7)完成项目专项验收(消防、复垦、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职业健康、项目启动验收等)、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相关工作。
8)完成涉网性能测试工作,完成统调统分、节能排序、调度命名、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购售电合同等所有并网报批手续办理和所有证照手续办理。
9)负责所有检查、验收的报验文件编制、咨询、报审、会议组织及承办工作。
10)负责工程实际租地面积测绘、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及手续办理及复垦;负责临时施工占地手续办理、补偿及复垦;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负责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及开工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报征手续、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取证工作。
11)负责进场道路工程验收后至EPC竣工期间的运维和项目投产至项目移交生产验收前的电站安全调度及临时运行工作。【试运行通过后至移交生产验收(暂定3个月)】
12)负责竣工图编制,负责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资料收集、整编,并通过档案验收。
13)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2.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地块调整、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不含接入批复相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本项目升压站以220kV门型架为分界点,门型架及门型架内由本招标项目实施,出线挂线设备及安装不在本招标范围,出线终端光纤熔接盒至升压站通信机房光纤配线架的光纤敷设由本招标项目负责,在送出线路搭接期间须指派专人配合和看守并保证相序正确。
2.1.3工期要求:
(1)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5个月20天,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2月30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全容量光伏设备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自并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3个月完成安全、职业卫生、水保验收,6个月完成环保、档案验收及工程结算审计,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1.4 其他:
(1)本项目分两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两个标包的投标,但只允许一个标包中标。
(2)本项目正在履行集团备案程序,未完成备案前,合同不生效,中标人不得进场施工;若备案不成功,本项目自动终止,各投标人因招投标、合同签订等整个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须包含光伏场区和升压站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若投标人分别提供光伏场区和升压站EPC合同的,该两份业绩合并一起视为1个合格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的光伏电站EPC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 100MWp 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23 09: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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