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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环保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7 0
核心提示: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环保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环保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播明镇符村

2.2 项目规模:2*135MW+2*3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50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对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现二期煤场及灰渣拉运区域道路、车辆冲洗装置拆除更新。建设2套四季通用车轮冲洗装置及附属设施、二期卸煤沟封闭区域微雾抑尘装置,二期灰库区域及运煤路东侧建设雨污分流管渠、并对施工区域相关地面进行硬化。负责上述环保治理项目的设计、供货、土建、安装施工、试验、调试等全过程,最终质量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超低排放改造-厂区无组织排放环保综合改造项目(CHDTDZ021/20-QT-04901):1、四季通用车轮冲洗装置2套(长40m×宽5m×高5.3m,其中20米为冲洗区域,20米为沥水+风干+烘干区域),包括整体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试验。

2、二期卸煤沟屋顶(屋顶大棚尺寸76.6m*60m,高处约22m-25m)全覆盖喷雾抑尘装置1套,包括整体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试验。

3、二期灰库及运煤路雨污分离改造项目的整体设计、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试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超低排放改造-厂区无组织排放环保综合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评标现场查询,不以投标人未提供截图作为否决条件)。;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评标现场查询,不以投标人未提供截图作为否决条件)。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方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雨污分流改造或抑尘改造施工项目业绩2项(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如无合同签订时间视为无效业绩。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16 16:30到2025-06-23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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