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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副油招标公告

   2025-06-17 0
核心提示: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
 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油。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油

标段(包)内容:副油采购(详细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潞新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油库。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计划分批次到货。

2.5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油,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制造商授权书和授权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产品资质要求: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润滑油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如代理商提供自身业绩,业绩中产品制造商须与本次代理的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3日17时30分至2025年06月18日17时3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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