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2025年-2027年新能源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华投资2025年-2027年新建及改扩建风电、光伏项目(集中式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区域范围内的陆上风电和陆上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二:山东、河南、江西区域范围内的陆上风电和陆上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三:河北、天津、山西区域范围内的陆上风电和陆上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四: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区域范围内的陆上风电和陆上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五:河北、天津区域范围内的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六:山东、辽宁区域范围内的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七: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上海、海南区域范围内的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项目施工前期准备至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范围为项目施工前准备、施工阶段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陆上风电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准备、施工阶段进场道路、场内交通道路工程、吊装平台施工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工程(含土建、塔筒及机组设备安装、风机调试、组织设备运输)、升压站/开关站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项目创优(若有);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改造工程;场内箱变建筑和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工程(架空线路/地埋电缆敷设)、场内光缆敷设、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安装调试工程。项目原生态恢复(复绿施工),临时道路硬化及临时设施等全部工作。
(2)陆上光伏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准备、施工阶段进场道路、场内交通道路工程、光伏场区工程(含土建、支架及组件设备安装、电气设备调试、组织设备运输)、升压站/开关站/储能站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项目创优(若有);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改造工程;场内箱变建筑和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工程(架空线路/地埋电缆敷设)、场内光缆敷设、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安装调试工程。项目原生态恢复(复绿施工),临时道路硬化及临时设施等全部工作。
(3)海上风电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风电项目(含配套的储能系统等工)服务范围为项目和配套工程开始勘察设计至通过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阶段地质勘测监理及图纸审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的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风机基础施工、海缆施工、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海上升压站建造、安装、电气设备调试施工、陆上开关站建筑、道路施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海缆登陆段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风机调试、安全监测施工、航标施工,项目创优(若有)等工程的监理工作,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以及建设期间内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协调,工程项目配合监检及创优(若有)等全部监理工作。
(4)海上光伏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海上光伏项目(含配套的储能系统等工程)服务范围为项目和配套工程开始勘察设计至通过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阶段地质勘测监理及图纸审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的海上光伏组件安装、基础施工、海缆施工、钢平台施工、陆上升压站建造、安装、电气设备调试施工、海缆登陆段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安全监测施工、航标施工,项目创优(若有)等工程的监理工作,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以及建设期间内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协调,工程项目配合监检及创优(若有)的等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环保控制和信息、合同管理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的监理,因改造引起的现场设备拆除、施工场地下方各种不确定因素引起施工变更的监理工作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参加工程策划、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项目主要标的招标,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环节、各阶段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1.3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到期或框架执行金额达到中标金额到期,以上两种情形以先到为准。
单体项目服务期限:以项目公司书面通知为准,包括施工准备至项目消缺结束为止的服务期。
2.1.4质量要求:项目的质量达到国家能源集团规定及安全性评价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标段一至四: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标段五至七: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甲级监理和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甲级监理和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标段一至四: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体项目200MW及以上陆上集中式风电和单体项目200MW及以上陆上集中式光伏工程监理合同业绩各1份,且均已完工。标段五至七: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须至少具有单体项目2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和单体项目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监理合同业绩各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每个标段各类型项目须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同一标段内的各类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电力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标段一至四:①陆上风电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集中式风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②陆上光伏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均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集中式光伏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 需 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 、竣工/投运时间 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标段五至七:①海上风电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②海上光伏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或海上光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 需 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 、竣工/投运时间 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期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监理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委托人要求6.2.3配备 监理人员。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1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2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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