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州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已由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市水利局关于深州市 2025 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衡水农(2025)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深州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
(2)建设地
(3)建设内容:本项目对辰时分干支渠渠道管理范围进行渠道清淤衬砌,渠道清淤长度 31.27km,衬砌长度 12.88km;新建分水闸 13 座,节制闸5座;拆除重建过路涵 54 座;新建扬水点 72 座。
(4)工程质量: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
(6)计划工期:10个月。
2.2招标范围:深州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满足本项目的需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8)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以上人员不少于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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