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东西黑山一号矿井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西黑山一号矿井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矿区内。
2.2项目规模:1200万吨/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矿井主副井、风井井筒施工-西黑山一号矿井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立井井筒内梯子间安装、35kV变电站至中央变电所电缆敷设(4*700米)、35kV变电站至11盘区变电所电缆敷设(4*2200米)、35kV变电站至立井井底光缆敷设(3400米)以及工业场地至立井井底瓦斯、灌浆、压风、注氮管路安装(含材料),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矿井主副井、风井井筒施工-西黑山一号矿井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文件)。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完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备至少1项井工煤矿立井井筒安装工程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18 18:00到2025-06-25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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