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信息通信 综合数字孪生(舟港)项目公开磋商公告
受浙江海港阳光采购 的委托,拟对宁波港信息通信 综合数字孪生(舟港)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编号:ZJHG-FW-2025-77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宁波港信息通信 综合数字孪生(舟港)项目
2. 数量:1套
3.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完成1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评审。需求分析评审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主体建设内容,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项目上线后进入3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无误项目终验(因业主原因,相应时间顺延)。
4. 技术要求:完成舟港公司主要港区数字孪生上线,结合大数据中心、港区摄像头等资源,实现对港区生产运营全流程的动态、真实展示。整合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包括物资、船舶、设备、散货等多方面数据,构建港区的数字孪生模型。基于现实港区的数据,精准地反映港区的实时状态和运营情况。利用港区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实时采集港区各个区域的图像和视频数据。数据与数字孪生模型进行整合,呈现港区生产运营的真实场景。借助大数据技术,提取出关键信息和指标,为用户提供更全面、准确的展示和分析。通过数字孪生技术,随时了解港区各个区域的生产情况、货物流动情况等信息,帮助其进行实时监控和决策。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四、合格服务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磋商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服务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数字孪生系统研发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服务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
3.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
2.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23时59分。
3. 未取得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报价前应先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进行查看。
六、报价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2. 服务商应于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前通过汇入指定账户。
3. 报价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
2. 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5年7月1日9时),将电子磋商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2025年7月1日9时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 开评标室(
注意事项:
1. 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