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燃油引射装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油引射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50342A018
2.2招标项目名称:燃油引射装置。
2.3 数量:1台。
2.4 主要功能要求:
(1)主动燃油压力:0.75MPa~1.8MPa,压力连续可调;
(2)主动燃油流量:不低于900L/min。
2.5 交货
2.6 交货期:2026年5月30日前交货,交货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招标设备类似的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供货方应为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合同签订时间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其它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