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2025-2026年氨水、亚硫酸氢钠集约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2025-2026年福建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机组运行期间氨水、亚硫酸氢钠采购,年度框架合同(统采分签),分批次供货,预计供货数量及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资名称 |
项目单位 |
暂估数量 |
合计数量(吨) |
1 |
10941323 |
氨水\25-28% |
石狮公司 |
60吨 |
176吨 |
福州公司 |
100吨 |
||||
龙岩公司 |
16吨 |
||||
2 |
10815313 |
氨水\≥20% |
晋江公司 |
2600吨 |
2900吨 |
福州公司 |
300吨 |
||||
3 |
11263716 |
亚硫酸氢钠\浓度≥30% 澄清度试验合格 |
石狮公司 |
60吨 |
60吨 |
4 |
11119172 |
亚硫酸氢钠\含量(以SO2计)≥58.5% HG/T3492 |
福州公司 |
30吨 |
30吨 |
5 |
10939783 |
无水亚硫酸氢钠\AR\500g/瓶 |
连江公司 |
3000瓶 |
6000瓶 |
龙岩公司 |
3000瓶 |
(2)福建公司所属发电公司地址:
序号 |
单位名称 |
简称 |
地址 |
1 |
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
石狮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1号 |
2 |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
福州公司 |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
3 |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
晋江公司 |
福建省晋江市安东工业园区安济路7号 |
4 |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
连江公司 |
福建省连江县下宫镇滨海路203号 |
5 |
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 |
龙岩公司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三路6号 |
(3)供货要求:本次采购为年度框架合同,采购数量为预估。投标方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接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至现场,如遇紧急情况24小时内送货至现场。
(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合同统采分签。
(6)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氨水)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应含包含亚硫酸氢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氨水、亚硫酸氢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代理商授权书及其所代理氨水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氨水)和亚硫酸氢钠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应含包含亚硫酸氢钠)。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氨水或亚硫酸氢钠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中氨水或亚硫酸氢钠的供货量至少须达到1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