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邢台市威县 2025 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邢台市威县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2025 年度))监理已由威县行政审批局以威审投资【2023】48号、威审投资函【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省级以上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建设内容:本工程清淤疏浚共涉及河渠3条(赵王河、东支渠、西支渠),长度共9.37km;水源贯通整治坑塘 9 处,水源贯通渠道 1 处,拆除重建光明路涵洞 1 座,新建徐固寨节制闸 1 座,新建坑塘引水闸 8 座;新建扬水点 73 座,改善井渠双灌5.498 万亩;在老沙河 3 座中型闸、新建的徐固寨闸及县界西梨园闸、军寨闸、刘庄闸、马军寨闸布设水闸水位监测采集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硬件支撑体系,构建威县水源贯通数据在线监测平台;坑塘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
2.3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终止后止。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需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需具备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3.4.其他监理工程师要求: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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