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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新建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02 0
核心提示: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新建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 制及审批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五
   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新建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 制及审批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分公司 ”)湖  南省内所属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服务的框架性采购。项目建设位置、 装机规模、主要技术参数、综合效益等参数视开发条件确定。在框架性期限内  (2 年,计划 2025 年8 月-2027 年 7 月,具体从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 中标单  位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招标人新建风电(暂定 5 个 50MW)开展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及审批服务工作,就单个项目签订合同。招标人选出综合排名前二名的投标  人为中标人,委托期限内,委托人及下属单位将优先选择排序第一的成交单位, 如第一成交单位因利益冲突或人员档期问题来函放弃或派出人员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或委托人根据特殊情况综合考虑后,则选择第二成交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敏感性因素排查;

(2)负责收集资料及内外业调查设计;

(3)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含投标截止日前水利部门所要求的所有专章内容) 及其他相关报批资料的编制;

(4)负责组织专家现场踏勘、报告会务评审并承担全部费用;

(5)负责取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等;

(6)配合发包人其它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

2.3 服务期限

框架合同期限:自本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执行合同期限:具体项目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 日止,合同自然终止。

框架合同不用于结算,结算根据招标人所属项目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具 体项目执行合同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注册,未纳入平 台失信惩戒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技术服务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完成 3 个 50MW 及以  上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必须提供盖章版本报告封面及批复文件,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2024 年不作要求),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 投标格式文件第八项资格审查资料)。

3.5 项目负责人

3.5.1 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 缴纳连续 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本公司专职技术人员, 提供本公司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应有 5 年以上设计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 或类似的工程技术服务(要求提供盖章版本报告封面、编制页及批复文件, 并附 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全过程担任过 1 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6 主要人员要求: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 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 目设计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7 其他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7.2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8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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