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光伏区围栏(包括围栏)内所有设备及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厂区内组件、支架、桩基、逆变器、箱变、各型号电缆、集电线路(光伏区至升压站开关柜电缆头处)等属于招标人的所有设备设施;升压站围栏(包括围栏)内所有设备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次设备、二次设备、附属设备设施及构建筑物等配套设施;招标人通过实施技改项目、科技项目、检修等新增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进场(混凝土)和场内道路维护,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更新、补充;垃圾及污水清运;招标人提供的生活及办公设施等;开展生产标准化建设;设备预防性试验;防雷检测;职业健康检测;消防维保;各类工器具采购、检测、校验、补充、更换;电力交易、各类系统报表数据填报;配合开展政策处理及各类检查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施承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投标人如已更换新证书则为二级及以上)。
7.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海拔3000米及以上已投运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业绩;②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已投运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提供运维合同及电站所在地点海拔证明材料,如电站坐标定位或电站可研载明的海拔高度】。
8.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站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从事电力生产运维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提供业主证明或公司任命文件等材料】。
10.持有西藏区调调度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全部运维人员需提供高、低电工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7月03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9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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