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 27 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建设规模:/
2.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 费(元) |
2025-07 -01-180-01 |
223-1 施工 A 标段工程 |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风机 G19-G36(13.5 万千瓦)风电场、 箱变所有建筑工程,含相应进场道路及道路 维护、临建、场平及检修道路、风机基础 (含地基处理)、锚栓安装、箱变基础、接 地、吊装平台、防洪工程等项目施工;配合 试验、调试、验收。 负责招标人(业主、监理、总包)临建 (含室内设施)、630 千瓦箱变及 10 千伏线 路(投产后转备用)、800 千瓦柴油发电机 (室内自启、投产后转备用)、临建区生活 供水(投产后转升压站生活生产水源)。负 责自行所需(临建设施、堆放场、钢筋加工 |
计划工期:365 日 历天(含道路恢复 和植被恢复)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7 月 19 日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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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临时道路)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征占 地附着物补偿、青苗赔偿、政府地方关系协 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以及施工措施性 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负责办理建设项 目并网前各项手续:质量监督(可再生能 源、)、防雷检测、安全验收评价(协 助)、水土保持验收(协助)、环境保护验 收(协助)等权属类证件办理,同时承担相 应费用,并通过相应验收,取得验收文件。 (详见第二卷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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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01-180-02 |
223-2 施工 B 标段工程 |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风机 G01-G18(13.5 万千瓦)风电场、 箱变所有建筑工程,含相应进场道路及道路 维护、临建、场平及检修道路、风机基础 (含地基处理、含试桩)、锚栓安装、箱变 基础、接地、吊装平台、防洪工程等项目施 工;配合试验、调试、验收。负责自行所需 (临建设施、堆放场、钢筋加工厂、临时道 路)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征占地附着物补 偿、青苗赔偿、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 续办理等工作以及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 协调及费用等。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并网前各 项手续:质量监督(可再生能源)、防雷检 测、安全验收评价(协助)、水土保持验收 (协助)、环境保护验收(协助)等权属类 证件办理,同时承担相应费用,并通过相应 验收,取得验收文件。 (详见第二卷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
计 划 工 期 : 365 日历天(含道路恢 复和植被恢复)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7 月 日 |
1000 |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后续以澄清方式发出本项目分为 A/B2 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当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时,按照标段总 价最低的原则授标,在其他标段中只参与评分不参与排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 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223-1 施工 A 标段工程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 月 (含,自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 5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 (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 其中之一)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 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承诺文件);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3-2 施工 B 标段工程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 月 (含,自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 5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 (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 其中之一)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承诺文件);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7 月 03 日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