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新冠病毒变异监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试剂耗材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 JXTC2025150064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一个标段;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天内供货交付采购人使用; 2.4 交货 (5) 其他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②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第 (1) 种办法确定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直接确定为最后报价最低者; 2)由招标人确定; 3)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 MinION测序芯片、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招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无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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