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国泰发电 #11炉粗粉分离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国泰发电 #11炉粗粉分离器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国泰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 #11锅炉是由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 设计制造的 B&WB-1075/17.5-M 型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单汽包、自然循环、半露天、单炉膛、π型布置、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煤粉锅炉。采用钢球磨中间储仓式热风送粉系统,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
2.2招标范围:将#11炉4台磨煤机出口分离器拆除,加装动态煤粉分离器、煤粉细度在线监测及控制系统、检修平台及配套控制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在#11机组C级检修期间进行,#11机组预计检修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具体检修时间以电网公司批复时间为准。所有工作需在检修期间完成且不得影响机组启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改造相关的施工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合同若不体现装机容量,须提供业主证明或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其他要求:
1)招标人监督方式: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
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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