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不含复垦)为5个月,暂定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正式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以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资料正式移交之日为竣工日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供水系统安装-厂外补给水管道泵房及雨水管道工程):本项目厂外补给水管道、泵房及雨水管道工程的施工,本工程配套设备、材料的采购与供货,本工程沿途跨(穿)越各类障碍物所需发生的补偿及破坏修复,以及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水系统安装-厂外补给水管道泵房及雨水管道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之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独立承接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管道工程施工或燃煤发电项目厂外补给水管道施工完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24 18:00到2025-07-31 23: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