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蓝海光伏电站集控中心办公值班楼家具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蓝海光伏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由 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清能鄂托克前旗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本项目为蓝海光伏电站集控中心办公值班楼家具采购,包括家具的安装调试等内容。
2.1.2招标范围:蓝海光伏电站集控中心办公值班楼家具采购,投标人负责供货、安装调试、售后等。具体技术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家具到货,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货范围为办公家具,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至少提供1张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同时注明对应的项目名称,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若合同文本中未明确体现合同金额,须补充提供由合同对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关于该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