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荆州公司2025-2028年执行器配件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总装机1360MW,其中一期2×330MW亚临界燃煤抽凝发电机组,2009年投产;二期2×350MW亚临界燃煤抽凝发电机组,2023年投产。本项目是 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维修执行器设备所使用配件进行长协采购。
2.1.2招标范围:根据 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的执行器配件清单,进行执行器配件物料的采购及交付。
2.1.3长协有效期:本项目采用框架合同采购模式,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本次采购数量设定为三年期框架合同所预估的数量。针对此采购项目,其结算方式将紧密依据实际需求数量执行(若实际单项需求数量超过单项预测数量,将不予结算)。合同的终止条件以采购数量与合同有效期两者中较早达到者为准。一旦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合同将自动终止:1.若订单采购设备数量已达到“框架采购数量”的上限,即便协议履行周期尚未满3年,本协议也将被视作已履行完毕;2.即便订单采购数量未达到“框架采购数量”的上限,但合同履行期已满3年,本合同同样视为已履行完毕。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物料,必须符合技术部分的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内外、行业产品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应与订货要求一致,满足技术文件中与原执行器品牌匹配运行要求,产品型号规格与外包装应一致,装箱单、合格证和/或有关检验数据应齐全正确。外观应清洁无破损,外壳、支架、附件、等应无磕碰、裂纹、破损、油垢、锈蚀等。
2.1.5交货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荆沙大道 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执行器配件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