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盘峡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甘肃盐锅峡发电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甘肃盐锅峡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八盘峡水电站位于甘肃省 水轮发电机组全面技术改造,总装机容量增至239MW。
电站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八盘峡水电站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由于之前没有相应的水资源论证要求,项目建设前和竣工投运后未开展过水资源论证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需补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服务期限: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八盘峡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八盘峡水电站取水工程设施建设与运行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服务;且《八盘峡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黄河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
2.2招标范围:八盘峡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包括: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含水力发电、机组技术供水、生活及绿化用水);取水工程设施建设与运行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服务;水资源论证现场核查服务;协助取水许可证延续换证办理服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收集水电站设计方案、区域流域水文数据(径流、水质)、水文、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生态基流、地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水利发电机组规模、生产区机组技术供水、生活及绿化取水设施、生活污水退水设施等基础资料。
(2)进行水电站生产区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水利发电、机组技术供水、生活及绿化取用水实际情况。
(3)基于收集的基本资料和现场调查实际情况,结合水资源现状分析,编制《八盘峡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必须包含水利发电、机组技术供水、生活及绿化取水水资源论证等内容;编制《八盘峡水电站取水工程设施建设与运行报告》,必须包含取水工程建设运行分析、计量设施安装认证分析等内容;提交成果报告(送审稿)。
(4)协助委托方开展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工作,包括审查会务组织服务、专家评审、技术服务工作。
(5)依据行业专家和黄河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水资源论证报告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审定稿)。
(6)协助委托方开展水资源论证报告申报工作,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黄河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协助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国家电投*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须具有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地表水(水利水电));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项及以上水资源论证报告服务合同业绩,业绩类型需为承担地表取水日取水量大于1千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水资源论证项目,且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的审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资源论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身份证、职称证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养老社保缴费证明,具有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经验;
(6)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养老社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授权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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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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