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市政设施完善工程(室外电源电缆)询比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州格尔木市市政设施完善工程(室外电源电缆),己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建设中山路小学、实验小学(昆仑路)、第三中学、盐桥北路、柴达木中路、建设路、人民医院(昆仑路)过街天桥7处,柴达木路世邦广场前地下过街通道1处,以及配套附属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室外电源电缆设计和施工招标。
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电力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设计相关职称证书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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