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通辽新能源生态建设公司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110 万千瓦项目分为扎鲁 特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55 万千瓦项目(以下简称扎旗项目)和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 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55 万千瓦项目(以下简称左中项目),分别建设 20 万千瓦风电和35 万千瓦 光伏。项目建设要求按总容量 15%/2h 配置储能。
2.2 招标范围
标 段 序 号 |
标段编 号 |
标段名 称 |
设备容量 及要求 |
招标范围 |
信息 服务 费 (元) |
1 |
2025-0 8-01-0 38-01 |
左中项 目构网 型储能 系统设 备 |
82.5MW/16 5MWh;电 芯容量不 小于 314Ah,单 箱容量不 小于 |
1)本次招标范围为构网型储能系统所需全套设 备的供货,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 (PCS)、 电池管理系统(BMS)、 能量管理系统 (EMS)、协调控制系统、汇流设备、变压器、集装箱 体、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环境监测、配电、消防、 安防、照明、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 测系统、智能环控系统、冷却系统(液冷等));储能 |
1000 |
标 段 序 号 |
标段编 号 |
标段名 称 |
设备容量 及要求 |
招标范围 |
信息 服务 费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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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Wh |
系统之间的所有动力电缆(35kV以下电缆)、控制电 缆、通讯电缆由投标方提供。提供与构网型储能系统 自身相关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 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构网型储 能项目的自动控制及通讯等);提供储能区水喷淋和 水浸没消防设备和设施;并结合升压站侧保护定值, 出具PCS及变压器高低压侧断路器和保护装置的保护 定值。 2)负责运输、保险、现场交货,现场安装指导、 试验、调试、检验检测,提供抽检物料及第三方检测 服务,参与项目试运行、配合验收及移交生产、培训、 售后服务等;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 3)投标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构网型储能整体方案。 要求满足项目现场实际容量需求,构网型储能通过电 网公司验证,符合现场建设实际条件。 4)投标方负责构网型储能系统的整体启动调试、 建模、涉网试验、并网后试验。负责提供协调控制系 统及设备,负责构网型储能与调相机的联合调试和涉 网试验等全部工作,通过电网验收,并取得构网型储 能认证,项目满足构网型设备并网要求。负责办理构 网型储能系统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 得相应报告,并网手续相关费用及办理工作由投标方 承担。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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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0 8-01-0 38-02 |
扎旗项 目构网 型储能 系统设 备 |
82.5MW/16 5MWh;电 芯容量不 小于 314Ah;单 箱容量不 小于 5MWh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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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0 8-01-0 38-03 |
左中项 目 50MVar 动态调 相机及 附属设 备 |
一台 50MVar |
1 台 50MVar 动态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舱内设备 安装、设备调试及试验(含涉网试验)等(详见第二 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4 |
2025-0 8-01-0 38-04 |
扎旗项 目 30MVar ×2 静止 同步调 相机及 附属设 备 |
两台 30MVar |
2 台 30MVar 静止同步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和设 备相应的安装、调试及试验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 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1-2: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或其设备制造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 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 施;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未处于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PCS(储能变流器)、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 理系统)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测 试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致或为所属子企业);投标人应至少具备其中两 项自主研发及装配制造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构网型储能项目累计合同业绩 不低于 1GMWh(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参数页、签字页),且具有 1 个单体项目容量 100MWh 及以上的构网储能系统合同业绩。
3)投标人所选用的 PCS 品牌至少具有 1 个单体项目容量 50MW 及以上构网型 PCS 设备供货业绩 (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用于该项目的电芯品牌型号以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 GB/T36276 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 不接受阶段报告。
5)投标人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BMS、EMS、PCS)应具有 CMA(中
国计量认证)、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或 检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
3.3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参与本批次 1-2 标段的投标,不允许选择性投标。
标段 3: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
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未处于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对于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 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动态调相机设备制造厂家,具有 50Mvar 及以上容量动态调相机设计、制造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2020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0MVar 及以上容 量的动态调相机 2 个及以上均超过 1 年的成功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参数页、签 字页,及运行证明等)。
标段 4: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
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未处于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 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静止同步调相机设备制造厂家,具有 30MVar 及以上容量静止同步调相机设计、制 造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2020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MVar 及以上容 量的静止调相机 1 个及以上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参数页、签字页,及运行证明 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8 月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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