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智能屏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聊城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就“聊城市 智能屏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LC0635058)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聊城市 智能屏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LC0635058
三、项目概述:本次全市网点及智能屏设备采购拟按照“框架协议+订单”模式进行,协议有效期两年,首批订单预计75寸智能屏设备31台,43寸智能屏设备86台。预算74.88万元。本项目为一个包。
四、招标内容:
产品名称 | 最高限价(元/台) |
75寸智能屏设备 | 14500 |
43寸智能屏设备 | 3200 |
注:(1)本项目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采购价格为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3)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7.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8.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9.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单位须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在邮政或其他行业承建过1个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上的智能屏设备供货及安装案例(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合计金额达10万元以上);
11、投标设备需标配前置双通道USB3.0接口4个或以上及前置HDIM接口(非转接),一个touch触摸口,一个遥控接收头。红外触控,支持内置系统中进行40点或以上触控。支持国产系统麒麟系统(需厂家授权)
12、投标单位售后服务需承诺整机质量保修18个月(如有问题无理由更换新设备),维护保修18个月(如有问题只收取更换配件费用),合计3年售后保障。(需提供厂家盖章承诺函)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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