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进度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码头特殊消防系统EPC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2月28日 |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 术 规 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 (元)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码头特殊消防系统EPC |
1批 |
负责提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100万千瓦机组配套码头工程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感温光纤监测报警系统的设备、材料及其有关的电气控制等附属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直至消防验收合格等。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2月28日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化学工业区G2地块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码头特殊消防系统EPC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全厂或码头特殊消防系统EPC业绩,且投运至少满1年。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项目消防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通过的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如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项业绩,则仅认可分包业绩,总包业绩不予认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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