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绥化市 后勤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绥化市 后勤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ZZ52266FW00040052
三、项目概述:为满足物业环节相关工作需要,绥化市 按照《业主业务外包管理办法(2023版)》的有关要求,结合2025年省 物业、食堂外包限价标准,对门卫值守、保洁、食堂等服务进行采购。
四、招标内容:
标段 | 服务内容 | 年预算金额 (万元) | 年预估业务量 | 预算单价 (含税) |
1 | 门卫服务 | 126.00 | 105000小时 | 12元/小时 |
2 | 保洁服务 | 100.80 | 84992平方米 | 11.86元/平方米 |
3 | 食堂服务 | 97.80 | 52960小时 | 18.47元/小时 |
| 合计 | 324.60 | - |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按折扣系数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单价的95%,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实际业务量以招标人实际发生为准,不承诺最低业务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从业经验。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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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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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