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工程建设项目检测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 7.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现阶段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间,投标人提供以下①、②任意一项即可。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地基基础(含基坑监测)、主体结构(含沉降观测)、设备安装、室内环境、建筑节能、见证取样);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三、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线上获取:在规定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报名登记表(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4. 售价:0元/份。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接收投标文件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师范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官网( /) ( /)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官网( /) 2.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师范大学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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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bg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