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中卫市境内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距离中卫市区14km,东与吴忠市接壤,南与中卫市及甘肃省靖远县相连,西与甘肃省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毗邻。中卫发电位于一期东侧,项目作为“宁湘直流”配套调峰电源点,机组须具有顶高峰、压低谷、跟速率、灵活启停、长时间低负荷运行(机组每日20%负荷下运行时长超过10小时)能力。本期同步建设4台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机组。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址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的中卫工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05°14′34.05″,北纬 37°37′18.88″,西南距中卫市约 14km,东南距镇罗镇约 15km,西距腾格里额里斯镇约 20km。项目区北侧紧邻夏云路,东侧紧邻西干路,交通极为便利。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提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办公会议系统采购的供货,主要供货范围包括行政楼、集控楼、厂外管控楼及活动中心的会议室音视频设备、行政楼广播系统、会议预约系统设备、网络覆盖系统等设备;负责运输、搬运到指定地点、安装、现场调试配合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工作事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具备第一批会议系统物资(集控楼、厂外管控楼)交货能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具备第二批会议物资(办公楼、宿舍楼、活动中心)交货能力。每批办公会议系统交货完成后30天内完成所有系统安装、调试、性能验收、培训等工作,具体交货及安装调试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 中卫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会议系统的供货或销售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0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