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亘元公司2025年正面吊运起重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
额定起重量≥45吨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 |
枣泉煤矿物流园 |
注:1)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24个月或行驶4000小时,以先到为准。
3)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4)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起重量≥45吨的正面吊运起重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