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五凌电力新能源“远程集控、区域维检、场站安保”管理要求,为确保在远程集控模式下场站安全、稳定运行,长沙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与湖南省内各新能源场站建立了专用集控数据网络,集控网络设计了2 条独立通信链路(电力专网和电信专网)。
目前新能源分公司省内集中式场站已达36 座,考虑后期新投建设,拟招60座新能源场站集控电力、电信传输通道维护租赁服务。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招标:
I 标段:新能源分公司所辖场站电力传输通道维护租赁服务;Ⅱ标段:新能源分公司所辖场站电信传输通道维护租赁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5-2028 年省内60 个新能源场站至长沙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电力(不低于2M 电力通道)传输通道维护租赁服务;
(2)2025-2028 年省内60 个新能源场站至长沙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电信(不低于4M 电信通道)传输通道维护租赁服务。
湖南省域内五凌公司“水电+新能源”管理模式的新能源场站可参照本次招标结果执行。
2.3 计划工期
执行合同签订生效后36 个月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具体工期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或报价;
3.1.6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资质条件
3.2.1I 标段:
(1)应具备国家电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认可的通信资源运维能力(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具有电力行业2 个及以上电力行业远程集控中心电力通道运行维护的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含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2.2 Ⅱ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具有电力行业2 个及以上电力行业远程集控中心电信通道运行维护的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含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3 财务状况
3.3.1 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3.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4 项目经理
3.4.1 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4.2 应有3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历,近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5 主要人员
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3 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其他
3.7.1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7.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8 月18 日至8 月25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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