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25103584),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产品名称:消防冷却水泵;泡沫消防水泵;消防泵组附件
交货时间:2025-10-20日前(具体交货安排,可经双方签订合同中协商拟定)。
交货
最高限价:3,422,0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物料描述 |
1 | 消防泵组附件 | 1套 | 平衡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机械泵入式) |
2 | 消防泵组附件 | 1套 | 消防稳压装置 |
3 | 泡沫消防水泵 | 1台 | 315kw 140L/s 130m 电动泡沫消防泵 |
4 | 消防冷却水泵 | 1套 | 409kw 300L/s 80m 柴油机消防冷却水泵 |
5 | 泡沫消防水泵 | 1台 | 369kw 140L/s 130m 柴油机泡沫消防水泵 |
6 | 消防冷却水泵 | 1套 | 400kw 300L/s 80m 电动消防冷却水泵 |
7 | 消防冷却水泵 | 2套 | 45kw 20L/s 80m电动消防冷却水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制造商或其所属全资销售公司)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石油储运工程或类似工程中具有3个与本次所投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在300万元以上的同类型消防泵组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涉密信息可遮蔽处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业绩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投标人应具备消防泵制造、供货、安装、维护的能力,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或其所属全资销售公司。如投标人是制造商所属全资销售公司,须出具相应的关系说明并加盖双方公章。
(5)信用要求:①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②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6)相关信誉承诺:
①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
②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④投标人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
⑤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技术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