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及普巴矿业原总经理经责
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晟矿业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泛澳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及普巴矿业原总经理经责审计项目(招标编号:0692-2520Z403537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泛澳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及普巴矿业原总经理经责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实施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出具征求意见稿。2025年12月31日前出具最终审计报告
4、最高限价金额(含税):人民币71.78万元,注:投标总价超过预算价格,价格部分不得分。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或有效的咨询公司的营业执照,若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则还须提供其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委托书;
注:如果出现同属一家总所授权的两个或以上分所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总所所属的全部分所均作无效投标处理;若以分所或咨询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注册会计数量、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所或咨询公司的情况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声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证券监管机构关注,从而导致其融资审计功能受限的情形。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行业协会惩戒。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为准)
三、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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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