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德澧县火连坡镇69.76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火连坡镇水氽洞村、柏樟村、古城岗村、 石庄村,站址距澧县县政府约37km,平均海拔高度约170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70MW,场区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29.860589°,东经111.465332°。省道S302从站区附近穿过,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工程总规划交流侧容量为69.76MW, 直流侧容量为87.2872MWp,共安装715Wp高效半片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122080 块。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电站采取1.6/2.0/2.4/3.2MW为子方阵的方案,将系统分成1个1.6MW、1个2.0MW、 1个2.4MW和20个3.2MW的光伏并网发电单元。每个1.6MW发电单元由2408块光伏组件组成,实际装机容量为1721.72kWp。每个2.0MW发电单元由3192块光伏组件组成,实际装机容量为2282.28kWp。每个2.4MW发电单元由3696块光伏组件组成,实际装机容量为2642.64kWp。每个3.2MW发电单元由5404/5544/5740/5880/6244/6412 块光伏组件组成,实际装机容量为3863.86/3963.96/4104.1/4204.2/4464.46/4584.58kWp。光伏场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270亩。
本工程首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023.6h,25年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976h。
本项目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光伏电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松祝110kV变电站,直线距离约为6km。光伏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需经电力公司审查后确定。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办理(电网接入手续、并网手续、电力业务许可证、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建档立卡、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储能工程、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总工期:2025年12月30日完成首批并网发电,项目总工期10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2025年7月1日后取得的,须提供承装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担任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是否分包,设计和施工(不含劳务分包)同时分包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根据分包情况判定企业资质和人员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未明确是否分包,视为不分包,投标人须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资质及人员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