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云谱区梅湖水生态修复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南昌市青云谱区梅湖水生态修复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采用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南昌市青云谱区梅湖水生态修复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域水生植被修复工程、生态浮床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具体内容及规模如下:(1)水生植被修复工程:在梅湖北岸修复水域植被面积70300㎡。(2)生态浮床建设工程:在梅湖迎宾北立交桥两侧建设生态浮床2990㎡。(3)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在梅湖北岸以及靠近青云谱南路北侧部分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面积85500㎡。 2.4. 本工程总投资:概算总金额约3882.61万元,其中施工费约2993.41万元;设计费约29.78万元。 2.5.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工程实施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水生植被修复工程、生态浮床建设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方案优化、专项深化设计等以及相关的设计服务等内容,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其他内容。 (2)建安部分: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验收及运维养护等,包括但不限于:水生植被修复工程、生态浮床建设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等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其他内容。 (3)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其他全过程服务。 (4)运维养护要求:本项目竣工验收后,需对本项目进行3年的运维养护(详见附件《南昌市青云谱区梅湖水生态修复项目运维考核方案》) (5)发包方有权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由此引起工程子项目、工程量、合同价款、工期调整的,承包方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对此主张权利。 2.6.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8. 项目计划工期: (1)施工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2)设计工期:(含图审) 30日历天。 2.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设计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最终落款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费238247.20元(含)以上的水生态修复或湿地修复等项目的设计业绩(含EPC项目)。 3.6.施工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单位)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最终落款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3947268.43元(含)以上的本项目类似环保工程的施工业绩(含EPC项目)。 3.7.进赣备案要求 ①投标人为外埠来赣设计单位须按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 ②投标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须按《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且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进行登记;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3.8.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单位)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存在注册单位变更情形,以最终注册单位为准)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不含开标当月)近12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8.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最终落款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3947268.43元(含)以上的环保工程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含EPC项目)。 3.8.3设计负责 3.8.4施工技术负责 3.8.5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不含开标当月)近12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任意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10.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分工,各成员均须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1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人代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单位)、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以上名单中删除的除外),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根据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精神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1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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