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乃斯种羊场有限公司场史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巩乃斯种羊场有限公司场史馆建设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巩乃斯种羊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巩乃斯种羊场有限公司场史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巩乃斯(甲方指定的地点)
2.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新疆巩乃斯种羊场有限公司场史馆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有:场史馆装修改造,面积为400㎡,基地大厅面积:151.23㎡,育种中心文化墙面积:80㎡、办公区域文化墙面积50㎡ (以实际测绘为准);具体包含:内部装修空间设计(含平面设计)、施工(含布展)及设备采购等。本项目不涉及消防审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按建设单位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内容。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新疆巩乃斯种羊场有限公司场史馆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领取时间:2025年08月21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日 20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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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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