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藏医院全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及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省藏医院全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及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省藏医院全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及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为医院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做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服务内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标段划分及描述:/
1.8采购预算额度:0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2.2服务期:服务期3年。
2.3服务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1.本服务项目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坚决杜绝因造价人员职业水平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2.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经信用中国 、中国 (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8)供应商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注册备案通过(提供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9)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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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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