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村基础设施项目十一至十五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村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威县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村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威审投资【2025】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
(2)项目规模:项目对村庄街道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新建水泥路面13831.2平方米,重建水泥路面48558.15平方米,改建沥青罩面45645.60平方米,街道两侧墁砖185138.8平方米,购置安装路灯770套,灯头444 套。项目涉及章台镇鱼堤村、中胡帐村、朱庄村,张营乡勿堂村、军寨村,贺营镇袁庄村、小营村、红龙集村、北台吉村,高公庄乡草楼村,赵村镇中张舠村、西寺庄村、前赵村、前寺庄村、东寺庄村、东安仁村,梨园屯镇西北街村、梨园屯村、红桃园村,贺钊镇马家庄村、黄台村、北小城村,固献镇黑刘村、侯家村,洺州镇东郭庄村、王庄村,七级镇飞乌村,枣园乡刘家洼村等11个乡镇28个村。
(3)标段划分:十一标段为:项目地点贺营镇小营村、红龙集村,章台镇中胡帐村。十二标段为:项目地点贺营镇北台吉村。十三标段为:项目地点梨园屯镇梨园屯村。十四标段为:项目地点枣园乡刘洼村、梨园屯镇西北街村、洺州镇东郭庄。十五标段为:项目地点梨园屯镇红桃园。
(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工。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全部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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