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集团 矿业公司老旧型内燃机车更新项目中国标准系列化新能源电动机车设备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标准系列化新能源电动机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编号:SGKJ-KYZB2025001011
2.1.2 项目名称:首钢集团 矿业公司老旧型内燃机车更新项目中国标准系列化新能源电动机车设备采购。
2.1.3 项目概况:
为响应国家铁路局《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 新管理办法》政策要求。运输部在用的GK1 机车属于老旧型铁路内燃机 车,按《办法》要求需要淘汰更新,因此运输部报废两台GK1 机车并新 购置两台中国标准新能源机车 1000kW功率等级纯电动机车。
2.1.4 交货期:本次招标的设备交付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前到货。
2.1.5 交货地
中国标准系列化新能源电动机车设备2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机车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业绩要求:为充分体现投标设备属于成熟产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期间签订的,数量不少于1个与投标设备同品牌、同型号的中国标准系列化新能源电动机车国内业绩,单个业绩累计运用里程不小于500公里或运用时间不小于90天,提供相应合同或技术协议(合同或技术协议关键页需能体现以上相关信息,并用红框标出),及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发票开据时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发票信息不允许掩盖);提供每个业绩设备的远近景照片(如整机构造、当前状况、功能配置、性能参数、制造商图标、设备铭牌、使用单位图片等。
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供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和实地确认,对提供虚假业绩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3.1.4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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