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青数政投资〔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施工内容:该项目新建防火道路共包含9条路,总里程共计29.110公里,为四级林区公路,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新建圆管涵57道,盖板涵16道,挡墙,护栏等。 (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本工程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配备至少一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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