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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煤场增设输煤系统建设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5-08-27 0
核心提示: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煤场增设输煤系统建设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
 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煤场增设输煤系统建设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

2.2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2.3规模:200t/h;

2.4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形式,投标人负责在牙克石发电有限公司封闭煤场与汇流河发电厂煤场之间增设输煤系统,使其与汇流河发电厂输煤系统在最西侧地下煤斗衔接,满足汇流河发电厂锅炉燃煤需求。本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内容包含带式输送机安装或新建或改造的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准转包或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26 日9:00起至2025年9月5日17:00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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