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柴达木沙漠格尔木东基地4×660MW煤电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厂址北侧为长江路、西侧为金星路。
2.2 项目规模:4×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暂定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具体须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并提交正式的评审成果纸质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专有技术引进-初步设计评审服务项目:对青海柴达木沙漠格尔木东基地4×660MW煤电项目初设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出具相关审查意见;对依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设收口文件进行复核,并出具最终的正式初步设计收口审查纪要。评审内容还包括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工程方案专题的论证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初步设计审查收口意见可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初步设计评审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甲级资信资质,业务范围包含电力(含火电)。(需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600MW级及以上煤电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包含2台机组)初步设计编制或审查的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8-27 14:08到2025-09-02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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