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菱角、海庄、花月、窑上光伏电站组件清洗、组件支架紧固防腐处理及菱角光伏电站防火区域除草项目。
2.1.2工程项目地点:
(1)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菱角乡菱角光伏电站;
(2)海庄光伏电站位于黔西南州安龙县木咱镇和德卧镇;
(3)花月、窑上光伏电站位于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
2.1.3项目简况:
1)菱角光伏电站:一期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菱角乡刘家庄,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场区面积约2109亩,属于农光互补项目,约28块组件为一串,每台逆变器接入17串组件,共512台逆变器。光伏组件阵列的运行方式采用最佳倾角25°,采取纵向2列排列,组件总数242074块,共33个方阵,组件分为535Wp、540Wp、545Wp三种型号,组件尺寸为2278*1134*30mm。
2)海庄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义龙新区木咱镇和德卧镇,总装机容量6万千瓦,场区面积约967亩,属于农光互补项目,每28块组件为一串,每台逆变器接入18串组件,共228台逆变器。光伏组件阵列的运行方式采用最佳倾角16°,采取纵向2列排列,组件总数117544块,组件分为445Wp、450Wp、530Wp、535Wp四种型号,其中445Wp、450Wp组件尺寸2094*1038*35mm,530Wp、535Wp组件尺寸2256*1133*35mm。
3)花月·窑上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总装机容量12万千瓦。其中花月光伏电站装机容量7万千瓦,由21个光伏方阵单元组成,场区面积约1374亩,属于农光互补项目,每28块组件为一串,每台逆变器接入18串组件,共277台逆变器。光伏组件阵列的运行方式采用最佳倾角18°,采取纵向2列排列,组件总数134876块,组件分为445Wp、450Wp、530Wp、535Wp四种型号,其中445Wp、450Wp组件尺寸2094*1038*35mm,530Wp、535Wp组件尺寸2256*1133*35mm;窑上光伏电站装机5万千瓦,由16个光伏方阵单元组成,场区面积约1069亩,属于农光互补项目,每28块组件为一串,每台逆变器接入18串组件,共192台逆变器。光伏组件阵列的运行方式采用最佳倾角18°,采取纵向2列排列,组件总数96236块,组件分为445Wp、450Wp、530Wp、535Wp四种型号,其中445Wp、450Wp组件尺寸2094*1038*35mm,530Wp、535Wp组件尺寸2256*1133*35mm。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光伏电站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1.(1)结合季节特点及现场光伏组件污染情况,对菱角光伏电站一期242760块光伏组件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清洗1次;(2)结合季节特点及现场光伏组件污染情况,对海庄、花月、窑上光伏电站348656块光伏组件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清洗1次。
2.(1)对菱角光伏电站一期8670个组串支架、螺栓、接地扁铁进行检查,对于存在脱漆、腐蚀的支架、螺栓和接地扁铁进行防腐除锈后刷漆,腐蚀严重的螺栓进行更换,对于松动的螺栓进行紧固,做防松动标识,并断裂的接地扁铁重新焊接;(2)对海庄、花月、窑上光伏电站12452个组串支架、螺栓、接地扁铁进行检查,对于存在脱漆、腐蚀的支架、螺栓和接地扁铁进行防腐除锈后刷漆,腐蚀严重的螺栓进行更换,对于松动的螺栓进行紧固,做防松动标识,并断裂的接地扁铁重新焊接。
3.对菱角光伏电站场区内杂草进行清理并转移出场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杂草过高引起的组件遮挡。共计一期100MW方阵区域围栏内全部区域地表杂草清除及外运工作,光伏场区面积总计1565亩。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2025年7月1日施行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上述三级不包括旧证换新证的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承修类三级(10千伏以下)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2020年10月11日施行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以上证书均须附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集中式光伏电站检修或维护项目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0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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