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网点标志标识采购及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业主网点标志标识采购及维修项目”(项目编号:TC25070H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网点标志标识采购及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TC25070H7
三、招标内容:本次网点标识标牌、店招维修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20000.00元,服务期为2年,所有工作必须严格遵循Q/YB 0058.2-2021《中国邮政企业形象标准》。投标人需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及丰富的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确保所维修及安装的标识标牌、店招在外观设计、规格尺寸、色彩搭配等方面完全符合标准要求,保持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的统一性、规范性与专业性。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价的100%.投标人按照折扣报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