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事业部110车间综合改造项目纯化水CIP、纯化水分配、纯化水制备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1-2500270719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 1. 招标条件头孢事业部110车间综合改造项目已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头孢事业部110车间综合改造项目纯化水CIP、纯化水分配、纯化水制备系统设备采购(下称“招标项目”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头孢事业部110车间综合改造项目纯化水CIP、纯化水分配、纯化水制备系统设备采购 2.2 项目交货期(最低基本要求):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4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上述交货期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货物生产、运输、装卸、验收、交接、安装、测验、试运行、验收、撤离现场、验收资料递交等工作所需的时间。 2.3 交货 2.4 招标范围 : (1)头孢事业部110车间综合改造项目采购纯化水CIP、纯化水分配、纯化水制备系统各1套; (2)包含纯化水CIP、分配、制备系统,新的设备在设计、制造技术及性能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新版GMP、FDA、CEP要求; (3)其他:包含厂家二次优化费用、设备及材料购买费用、运输费、设备材料倒运费、安装费用、调试费用、培训等一切能使其独立运行、验收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标准及URS。 2.5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 257万元 。 2.6 质保期(最低基本要求):验收证书签署之日的次日起12个月。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 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4投标人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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