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渝江盛物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新渝江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渝江盛物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外包人员包含园区公共物业服务人员27人,入驻企业定制物业服务人员暂定约13人,合计40人。服务期为三年。
招标范围:外包人员包含园区公共物业服务人员27人,入驻企业定制物业服务人员暂定约13人,合计40人。服务期为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人社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提供本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安保备案证明(提供加盖公章有效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不是本项目所在地企业,不能提供本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安保备案证明的,除《保安服务许可证》外,须提供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日之内须在本项目所在地公安局完成备案(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在本项目所在地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中注册可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图)。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已完成2项及以上劳务外包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同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 29日9:00起至2025 年9月5日17:00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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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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