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 号机组工程循环水二次滤网和电动滤水器设备(MY0B)、山东莱阳核电项目1、2 号机组工程电动滤水器(MY0B)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 号机组工程、山东莱阳核电项目1、2 号机组工程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 号机组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海阳,计划建造2 台机组;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莱阳核电项目1、2 号机组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莱阳,计划建造2 台机组。
2. 招标范围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 号机组工程循环水二次滤网和电动滤水器设备,山东莱阳核电项目1、2 号机组工程电动滤水器设备进行打包,作为一个标包采购。
设备的安全分级、质保等级、抗震等级,如下:
机组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安全分级 |
抗震类别 |
海阳5、6 号机组 |
二次滤网 |
12 |
E |
NS |
海阳5、6 号机组 |
电动滤水器 |
4 |
E |
NS |
莱阳1、2 号机组 |
电动滤水器 |
4 |
E |
NS |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3.3 投标人近3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8 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具有近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同类设备1 个及以上项目均超过1 年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
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
料))。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8 月29 日至2025 年9 月4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